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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起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房屋强制搬迁案,经过长时间的努力,7月6日最终双方达成和解,由申请人方支付被执行人方现金6万元,被执行人同意腾出房屋返还申请人。这起令两家人头痛几年的执行案得到成功和解,执行法官执结此案也如释重负。
2016年4月,原告的儿子小付与被告高某结婚,原告两口将自己建筑的房屋交由小两口使用。2018年6月,小付与被告离婚,在离婚协议明确没有其他债务的情况下,被告无故占有涉案房屋。原告多次找被告索要该房屋,并要求停止侵权、恢复原状,被告置之不理。原告认为,被告无正当理由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,遂向梁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审理期间,法庭经合法传唤,被告拒不到庭。2021年6月,法庭依法作出判决: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,搬离并返还涉案房屋及院落一套。但被告仍未履行判决义务,原告申请强制执行。
执行法官先后多次与双方进行深入接触,力争将该矛盾化解,案件得到执行。前期双方当事人根本就不能会面,否则就会吵作一团。无奈之下,法官只好当起“传话筒”,一边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,一边宣传法律规定,还要时刻避免矛盾持续激化。为此,执行法官连续去当事人家中做工作十几次。
经过长期努力,执行法官终于看到矛盾化解的希望,7月6日,在执行法官再一次提出由原告给予被告一定补偿,被告搬离房屋的建议后,双方最终同意了这一方案,达成共识后,双方当即签订和解协议,并当场履行,案件得以成功执结。这起原本让法官都看不到希望的案件,经过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,终于得到了顺利执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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